當前位置:法律站>罪名庫>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概念

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以牟利為目的,採取吸收客户資金不入帳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