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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贈予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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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適用房贈予是否合法?

經濟適用房贈予是否合法?

經濟適用房贈予是合法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有經濟適用房也可以接受房屋贈與的,接受房屋贈與後,就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的條件,要退出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

第三十一條 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二、贈與房產可以反悔要回嗎?

首先,當贈與人贈與他人房產時,已經成立了贈與合同,雙方都應該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不可隨意撤銷和變更。

其次,如果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如果受贈與人以上情形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但是贈與人的撤銷權,必須在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超過時間將不能撤銷。

再次,如果房產已經經過登記,則贈與人不可以撤銷贈與行為,反悔要回財產

房產屬於不動產,對於不動產物權的轉移,法律有更嚴格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法律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並且,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因此,贈與的房產需要經過登記才能發生法律效力,一經登記,贈與人便不可以撤銷贈與行為。

在當代的時候回經濟適用房,如果住滿5年符合相關的法律條件的規定,那麼就可以對外售出,同時也是可以取得相關的證件,在這種情況之下,想要贈與房屋的話,完全是可以的,手續必須要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