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合同>

股權轉讓合同詐騙

股權轉讓合同 閲讀(2.87W)
股權轉讓合同詐騙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權轉讓需要合同嗎

需要,依法進行的股權轉讓,一般是從交易成立時生效,但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能生效的除外。法律規定股權轉讓合同需要辦理批准手續後才能生效的,主要限於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和公司股權中的國有股權轉讓。
依照《公司法》74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35條規定,股東轉讓出資以後,公司應當在股東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但是並不能夠據此認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關於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就是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