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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辦案有期限嗎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閲讀(1.37W)

警察辦案也是受時間限制的,所謂辦案期限指的是偵查人員必須在法定偵查羈押期限內審結案件
主要的情況如下:
1、公安辦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日;辦理刑事案件,時限更為嚴格。
2、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警察辦案有期限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