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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馳名商標需續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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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不存在有效期長短的問題,馳名商標的保護期限同普通商標,註冊後的有效期為10年。到期後需要續展,到期如不續展,則該馳名商標會被註銷。

法律規定馳名商標需續展嗎?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後商標局將予以註銷。申請續展註冊商標可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應提交: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事務所製作;

(2)申請人的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註冊證複印件——申請人提供;

(3)公司名稱或地址發生變更的,還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馳名商標和普通商標是享有一樣的權利,所以馳名商標在到展期時就需要進行續展是展,一般需要向商標局進行提出申請,然後再將申請人的身份證和營業執照進行上交審核,審核通過之後即可繼續使用該商標。否則,該商標就不能夠進行合法使用,可以由他人進行重新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