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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註冊的好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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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歐盟商標註冊的好處是什麼?

歐盟商標註冊的好處是什麼

1、費用低。只須申請註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的二十七個成員國使用該註冊商標。較之於在各個成員國分別提出申請,費用大幅度減少。

2、申請迅速,無需向各個成員過申請,即可享受成員國範圍內的專用權;

3、提升國際品牌形象,保護品牌不在歐盟被侵犯。

二、歐盟商標缺點

1、共同體商標註冊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很高,共同體28個成員國中只要一個成員國有人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將導致整個共同體商標註冊被駁回。儘管該駁回商標可以轉換為國家申請,且保留原共同體商標申請日,但申請人還須支付向每個國家的轉換費用。因此,若選用商標的顯著性不是很強,則不適合申請共同體商標註冊。

2、在內部市場協調局申請共同體商標註冊的時間較難確定,如果一切順利,商標可能在一年內獲得註冊。然而,只要有一個國家提出異議,該商標就不能及時得到註冊,解決異議需花費很長的時間,通常需2年左右時間。在27個國家中均無異議的情況很少見,因此,共同體商標申請往往在很長時間內不能獲准註冊。

三、申請所需材料

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覆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商標圖樣5份,要求清晰、紙張質量好。如是彩色商標,需遞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規格不得小於5cm×5cm,最大不超過 10cm×20cm;

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簽署或由代理人簽署

列出尋求註冊的商品或者服務,指出商標類別,商標分類表。

商標註冊委託書,申請人必須在該委託書上簽字蓋章

四、註冊程序

①向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遞交申請書,當局對認為符合條件的商標申請即予以受理,給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②受理後,當局進行在先商標檢索,同時將申請書遞交各成員國進行在先商標檢索,各成員國在 3 個月內將檢索報告送交內部市場協調局;

③當局收到各成員國檢索報告後連同本局的檢索報告提供給申請人蔘考;

④當局對申請的商標不進行實質審查,如果申請被初步接受註冊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個月為異議期,25成員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權對該商標提出異議,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商標予以註冊;

⑤如果申請人申請註冊的商標被駁回(包括因成員國有人提出異議而導致共同體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將歐盟商標轉換為在一個或幾個國家單獨的商標申請,其原申請日及優先日同樣享受。

⑥如果申請人申請註冊的商標被駁回,申請人不服,可以向歐盟商標複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在有理由認為歐盟商標複審委員會的複審裁定違反羅馬條約或共同體商標條例的情況下,還可以向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庭上訴。

註冊歐盟商標是需要經過歐盟28個成員國的一致同意,歐盟經濟合作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世界格局和世界經濟的發展,其實我國境內的企業想要註冊歐盟商標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儘管註冊歐盟商標有好處,但是歐盟商標對於企業來説也是利弊共存的,申請註冊歐盟商標之前,還要具體的對歐盟商標的註冊條件有一定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