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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的行政保護的內容有什麼?

商標 閲讀(2.4W)

商人在開設公司,生產製造產品的時候,有時候需要申請商標,從而作為代表某種商品的標誌。商標權一經註冊就會受到法律保護,我國有明確的法律條文對商標進行保護,同時商標保護有很多方面。今天跟大家介紹的就是商標權的行政保護。

商標權的行政保護的內容有什麼?

一、商標專用權的保護途徑

1、行政途徑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權案件進行查處。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尚未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作出行政處理,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2、司法途徑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程序,維護商標專用權人的合法權益。

二、商標侵權的行政投訴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任何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或舉報。工商所是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可以接受投訴人投訴。投訴一般應採取書面形式,寫明有關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據,如侵權嫌疑人名稱、地址,涉嫌侵權行為的發生地,涉嫌侵權的商標標識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資料)等,同時附送商標權利人有效的權利證明。 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要求權利人對涉案商品是否為權利人生產或者其許可生產的產品進行辨認。

三、商標註冊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商標註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對該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應當包括:

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佔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二)義務

1.商標註冊人應當對其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負責。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時,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2.商標註冊人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法律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其註冊商標。

關於商標權的行政保護的全部內容及其拓展,可以瞭解到,我國法律對商標權有明確的規定,甚至出台了商標法,從而規範了商標註冊人的權力及義務。商標註冊人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對商標權就可以任意行駛,不受法律拘束。同時我國法律也會保障商標權的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