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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沒到位阻擋合法嗎?

拆遷安置 閲讀(8.83K)
徵地補償款沒到位阻擋合法嗎?

一、徵地補償款沒到位阻擋合法

村民因土地賠償款問題產生爭議的,可以通過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如果非法阻擋施工的,是屬於違法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二、不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怎麼辦

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再由批准徵地的政府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訴。但是,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與徵地補償標準不同。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的徵地補償標準屬於普遍適用的抽象行政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是不可訴的。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用土地方案的實施。

徵地補償款需要在徵地之前就要支付,如果此補償款沒有到位,對於被徵收方一定要通過走法律的程序來進行解決並阻檔徵收方暫停徵地,如果走非法的程序或者是暴力的方式進行阻止,那麼被徵方同樣會承擔起法律的責任,自己的利益也會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