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拆遷糾紛官司怎麼打?
1、準備好行政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農村拆遷糾紛可以委託哪些人做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三、農村拆遷糾紛起訴後被告享有哪些權利?
1、有辯論的權利。被告對原告的起訴,有進行答辯的權利,以證明自己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正確性。但被告無反訴的權利。
2、有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的權利。
3、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4、在訴訟過程中有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利。被告在人民法院宣告判決或裁定前,有權改變原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5、有上訴和申訴的權利。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有上訴的權利;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而提出申訴的權利。
6、對已生效的判決、裁定有向人民法院申請或依法自己強制執行的權利。
四、農村拆遷糾紛起訴後被告有哪些義務?
1、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得濫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
2、在訴訟中,必須接受法庭的合法傳喚,及時應訴。
3、必須遵守訴訟秩序,服從法庭指揮,不得妨礙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4、對自己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有舉證的義務。
5、必須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
6、法庭判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被告不得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7、必須自覺接受和服從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8、不得因行政訴訟無原則遷就行政被管理一方而放棄行政管理。
農村拆遷糾紛打官司的流程非常簡單,但是法院對於拆遷糾紛案件的審理週期可能比較長,而且拆遷糾紛不同於一般的民事訴訟,一般的民事訴訟是誰主張誰舉證,但是拆遷糾紛案件中徵地主管單位應該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拆遷行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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