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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賭博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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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賭博債務

怎麼認定賭博債務

審查認定是否是賭博債務的方法:

1、要充分認識賭博債務隱蔽性,全面審查核實證據。由於賭博是違法犯罪行為,行為人輕者要受到治安處罰,重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沒有人公開以此為由發生債務關係,行為人往往以其他正當理由確立債務關係,其表現為賭博債務往往有借條、欠條等存在,債權人也以此作為提起民事訴訟的主要依據,隱藏在借條、欠條背後的事實很難被發現證實。

因此,在審查證據時要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全面審查核實證據。按照民間借貸關係成立的形式和實質要件對借條、欠條所表現的內容進行審查。

2、要充分理解債務人的處境,確保被告行使訴訟權利。

作為被告的債務人往往是沉溺於賭癮不能自撥,或債台高築,長期在外避債,害怕債權人的追討。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往往不能直接送達,經公告送達後被告也往往避而不見,不答辯,不出庭,或者雖然出庭應訴,但是由於本身訴訟能力差,無力尋求法律援助,不能正確有效的行使答辯、舉證及質證的訴訟權利,造成原被告雙方實質上訴訟能力的巨大差別,不能形成有效的對抗和協同,不利於案件事實的真實重現。另外,由於訴訟中最重要證據“借條”、“欠條”一般不會註明債務的賭債性質,原告方並不會對“借條”、“欠條”以外的事實作過多陳述,而參與賭博的人又往往不願意出庭作證,被告除了自己的陳述幾乎不可能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的賭博性質。因此,對被告提出的異議要認真審查,對被告提出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而請求人民法院收集的申請要予以重視。

3、要按照證據規則的規定分配證明責任。

一是要在審理疑似涉賭的民間借貸糾紛時本應從嚴審查借貸關係的合法性,在證明責任的分配上,實行原告舉證證明借貸關係合法有效,被告反駁借貸關係主張賭博債務並舉證證明,當被告舉證達到引起合理懷疑的程度時,可將舉證責任轉而分配給原告。

二是要強調原告的出庭及真實充分陳述義務,原告未到庭的,若無正當理由一般應予中止審理;另外原告在庭審過程中,法官應要求原告本人就借款的時間、地點、在場人、詳細經過(包括給錢與出具欠條的詳細經過、先後順序及其他細節)、借款的來源、支付方式、借款用途、還款期限、還款方式、利息約定等有關細節進行詳細充分説明;

三是在事實認定過程中應充分發揮職權探知職能,應結合原、被告雙方陳述以及原、被告之間的關係,各自的職業、品行,另外加強與公安部門的聯繫,及時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查詢聚眾賭博的查處情況,瞭解原、被告是否有參賭的前科,逐個調取與涉訴借款相關的證據,充分發揮間接證據和輔助證據的證明作用,判斷大量間接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證明債務的賭債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