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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務重組確認的應納税所得額

債務債權 閲讀(2.94W)
企業債務重組確認的應納税所得額

公司經營期間為了使公司資金得以週轉公司以公司名義向銀行或個人借款的行為就會導致公司債務的形成。公司債務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包括公司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採購件等等。公司債務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其轉讓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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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税所得額的問題

1.招待費調增10萬(招待費用只允許6折税前扣除,且不能超過收入的0.5%)500+10=5102.國債利息為不徵税收入,要調出來.510-20=4903.25%的所得税490*25%=122.54.所得税費用直接衝減當期的利潤總額借:本年利潤122.5貸:所得税費用122.55.本年利潤期末無餘額,要轉入未分配利潤借:本年利潤377.5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