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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法院起訴追討債務?

債務債權 閲讀(2.57W)

1、債務糾紛起訴,應注意申請執行的期限。

如何去法院起訴追討債務?

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債權人,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但申誚執行的權利必須在申請的期限內行使。

2、債務糾紛起訴,搞好證據收集。

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債權人只有憑藉證據才能證明白己訴訟請求的正確性和合法性。為此,在經濟活動中,債權人必須重視平時文書、文件、各類合同文本、各類單據、票據、函件電報等書證的保存,也要重視物證以及電話錄音、傳真資料等視聽資料的收集。

3、債務糾紛起訴,善於協商調解。

《民事訴訟法》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實質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勸説,促成發生分歧的當事人和解達成協凋解決債務的方法。對債權人而言,法院判決與協商調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債務。因此,如債務人確有誠意。應當配合法院調解。如果債務人缺乏誠意,一心逃債,則要採取果斷措施,請求法院公正判決。

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為: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2、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雙方之間的合法債務是受法律所進行保護的,只要是合法定律的債務,都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對方進行償還。對方如果拒絕進行償還的話,法院會根據其判決來查封其名下財產,用於抵消債務或者是強制性執行債務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