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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還憑藉條可以起訴嗎?

債務債權 閲讀(1.49W)

一、借款不還憑藉條可以起訴嗎?

借款不還憑藉條可以起訴嗎?

只要借條能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是成立的,借條就是最好的證據,債權人可以通過借條起訴債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借條的內容有哪些?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三、借條的訴訟時效為幾年?

借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3年。借條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3年。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借條是債務憑證,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但是債權人還是要對借條的訴訟時效引起重視,防範借條過時效,如果發生借款糾紛,債權人要做好提起訴訟的準備。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款不還這種行為是會讓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存在此行為就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如果證據不齊全是不能保障到自己的勝訴權利,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