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司之間的經濟交易,貨物交易,雙方的任何一項交易都需要有合同憑證,可以有效的證明雙方是有着經濟交易來往的,那麼,如果公司的某一方沒有按照合同上的規定歸還貨款的話,欠款,應該怎麼追回這筆合同上的欠款呢?
一、委託他人填寫書面催收函。需要書寫有效的身份信息,有效的欠款,註明是有效的書面證明。
二、委託之後應該追回的金額和其他費用的處理。
1、委託他人幫忙追回所欠的款項,如果沒有按照要求追回欠款,就不需要支付被委託人的佣金,如果為委託人按照實際要求追回了欠款,則需要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佣金比例來支付被委託人。 在追討欠款的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需要被委託人墊付。
2、如果把實際的欠款金額追回來,在此之前被委託人墊付的費用,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攤,但是委託人需要如實支付被委託人的佣金。
三、委託雙方在這項任務交易中的所享有的權利和應該執行的義務。
1、委託他人幫忙的委託方應該向被委託的那一方詳細的解答一切信息,把有效有關的一切證據證明給到被委託方。
2、被委託的那一方不能在委託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獨立的與欠債的那一方見面與聯繫,也不能跟欠債的一方簽訂任何條件條約,不能共在一條船上,一有情況應該及時通知帶委託方。
3、在追回欠款的過程中,有什麼發展和進度應想委託方如實反映,不得造假,不得無中生有。
4、進度的過程中,需要藉助法律的,需要跟委託人進行合理的協商,要在委託方同意下才能借助法律。
5、委託和被委託雙方一旦簽訂協議書,在簽訂的那天開始計算15天內,委託的那一方如果有收到不是自己的款項,則均為被委託的那一方追回來的欠款。
6、被追回來的款項需要身邊的律師報備,直接轉到委託人的銀行卡中,被委託人在收到追回款一個月內,按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扣除追償費用和佣金後將餘額匯往委託人帳户。
四、文件不得虛假。
委託雙方有一定合同關係的,委託人想要隱瞞過關,對本來的事實進行一個更改,或者偽造,騙其被委託人上當,這種情況追回欠款的過程中造成的後果由委託人自己承擔。
五、生效時間。雙方簽字後開始生效。
也就是説,合同的欠款可以追回,可以委託他人幫忙追回,但是情況必須屬實,不得有隱瞞或欺騙,如果委託人欺騙了被委託人,那麼在被委託人向欠債的那一方追討欠款的過程中,如有任何的風險或者任何嚴重的後果,需要由委託人直接承擔並且依法遵循法律的處罰。所謂的自作自受,那就承擔一切的後果和責任。
合同欠款可以依法有效的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