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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定抵銷的過程是怎樣的

個人債務 閲讀(2.61W)
申請法定抵銷的過程是怎樣的
法定抵銷須兩人互負債務,是對待之債,可供抵銷之用;須雙方債務種類相同。如都是貨款,如一方是勞務,一方是貨款,則不能抵銷;.必須已經到期;破產案中無需到期;必須是可以抵銷的債務。法定抵銷一般需要向法院申請,但實踐中更多的是破產案件中的法定吊銷。
破產案件中的法定抵銷權申請過程是:破產債權人用於抵銷的債權債務均須成立於破產宣告之前,債權應經過申報確認,必須在破產清算分配之前行使,以免延誤破產程序進行。抵銷必須由債權人主動向清算組提出行使,清算組或破產人方面不得主動主張債務抵銷。因抵銷權作為債權人的一項權利,是可以任由其行使或放棄的,而清算組主動提出抵銷,將使破產財產減少,客觀上對多數破產債權人不利,與清算組應為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活動的職責不符。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9 條 (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期限。
《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