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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遼寧機關事業退休金細則規定的退休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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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遼寧機關事業退休金細則規定的退休金是多少

一、遼寧機關事業退休金細則規定的退休金是多少?

遼寧機關事業退休金細則中沒有規定退休金標準,退休金的計算公式是:

退休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户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二、遼寧機關事業職工領退休金的條件是什麼?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三、在遼寧公司不交養老保險的仲裁流程是什麼?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總的來説,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跟普通職工的退休金性質完全是一樣的,影響退休金標準的,並不是因為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或者事業單位上班,而是因為退休之前的繳費年限以及所在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等都有差異。退休金政策可以詳細到當地社保機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