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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的區別與聯繫

行政處罰律師解答 閲讀(1.55W)

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的區別和聯繫:

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的區別與聯繫

1、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的共同點。 

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的共同點都是因當事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所引起的,但當事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此法定義務非履行不可,由此引起行政強制執行,如納税,當事人不履行納税義務的,必須強迫當事人履行;另一種情況是,此義務已不可能再履行,故只能給予行政處罰,使其記取教訓,以後必須履行義務。如違反交通規則,闖紅燈,事後只能予以罰款,使其以後遵守交通規則,不可能強制執行。

2、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的區別。

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都是針對違反行政法上規定的義務而採取的行政行為,二者具有承接關係。再相對方拒不接受行政處罰時,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其履行。

法律依據:《報紙出版管理規定全文》 第六十六條

對報紙出版單位做出行政處罰,應告知其主辦單位和主管單位,可以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
對報紙出版單位做出行政處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可以建議其主辦單位或者主管單位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予以行政處分或者調離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