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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行政許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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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行政許可的概念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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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行政許可的意義

衞生行政許可是衞生行政部門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按照衞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衞生標準、規範進行審查,准予其從事與衞生管理有關的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衞生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