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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着出生證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後在派出所户籍處改名字,需孩子父母到場填表簽字雙方同意才能更改,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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