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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書被駁回怎麼處理?

行政訴訟 閲讀(2.02W)
行政訴訟書被駁回怎麼處理?

一、行政訴訟書被駁回怎麼處理?

可以申請再審或者起訴、上訴,行政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後,當事人上訴的,所提交的上訴狀中應當包含上訴人及被上訴人的名稱及基本情況、案由、所不服從的裁定、訴訟請求以及可以支持該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等等。

申請再審被駁回後,不可以再次申請再審,可以申請檢察院抗訴。對一級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後,當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級法院申請再審,如經二審法院審查後也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當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請再審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將不再處理當事人的再審申請。

二、行政訴訟開庭審理嗎?

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三人以上的單數。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

也就是説一審要開庭審理,但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不公開審理。注意不公開審理也要開庭審理。二審法院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也就是不開庭審理。

三、行政訴訟申請再審的條件是什麼?

(一)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行政訴訟書被駁回後可以申請再審,對於行政案件來説,不涉及到國家祕密和個人隱私的,需要公開審理,涉及到國家祕密個人隱私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審理行政案件,需要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至少是三個人,並且需要是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