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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行政處罰 閲讀(3.22W)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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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是怎樣的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2)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以上便是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