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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殺人未遂量刑

綁架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犯罪未遂指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綁架殺人未遂量刑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我國《刑法》規定,犯綁架罪一般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綁架罪並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由於在綁架過程中對被綁架人使用暴力或者進行虐待等導致被綁架人死亡,以及被綁架人在綁架過程中自殺身亡的行為。

“殺害被綁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綁架人後,由於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沒有實現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將被綁架人殺害的行為。對於既綁架他人,又將被綁架人殺害的,定綁架罪,考慮未遂情節,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