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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可否代理起訴自訴案件

可以。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可以委託其近親屬為代理人蔘加訴訟。但自訴人的近親屬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一般以不擔任自訴人的委託代理人為宜。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直系親屬可否代理起訴自訴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