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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關於搶奪罪的認定標準,根據我國《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搶奪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的,就可立案,搶奪金額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8萬元以上、20萬元至4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7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罪】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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