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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賄賂罪

職務犯罪辯護 閲讀(2.8W)

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
賄賂罪的犯罪對象是"賄賂",現行刑法將賄賂罪的內容僅限定為財物,介紹賄賂罪在主觀方面屬於故意,即明知是在為受賄人或者行賄人牽線效勞,促成賄賂交易。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進行聯繫、溝通關係、引薦、撮合,促使行賄與受賄得以實現的行為。
構成介紹賄賂罪還必須具備情節嚴重的條件。
法律依據:
《刑法》第389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什麼是賄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