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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針對什麼

刑事訴訟 閲讀(2.07W)

刑事申訴針對什麼

説刑事申訴針對什麼,可能很多人都是一頭霧水,但要是説到刑事申訴的受理範圍,相信大家就都明白了。其實這就是指刑事案件的申訴範圍,這點我國相關法律中是有明確規定的。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來為您做詳細解答吧。

一、刑事申訴針對什麼

(一)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管轄下列刑事申訴:

1、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決定的申訴;

2、不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申訴;

3、不服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決定的申訴;

4、不服人民檢察院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

5、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

(二)縣級人民檢察院管轄下列刑事申訴:

1、不服本院決定的申訴(另有規定的除外);

2、不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

(三)人民檢察院省、市、分院管轄下列刑事申訴:

1、不服本院決定的申訴(另有規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在七日內提出的申訴;

3、不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複查決定的申訴;

4、不服同級和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

二、如何向檢察機關提出刑事申訴

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刑事申訴是指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以及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含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不服的申訴。具有刑事申訴主體資格的是原案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受委託的律師也可以代理申訴。我們應如何向檢察機關提出刑事申訴?

(一)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申訴包括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以及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不服的申訴。

(二) 人民檢察院管轄申訴案件的具體範圍縣級人民檢察院管轄下列申訴:

1、不服本院決定的申訴(另有規定的除外);

2、不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

縣級人民檢察院以外的人民檢察院管轄下列申訴:

1、不服本院決定的申訴(另有規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在7日內提出的申訴;

3、不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複查決定的申訴;

4、不服同級和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

(三)申訴人需提供以下申訴材料:

1、 申訴書一式兩份,需是申訴人親筆簽名的原件,要註明聯絡方式。

2、 擬提出申訴的生效法律文書的複印件一式兩份。

3、 其他證據材料。

(四)申訴書的格式。

許多羣眾來檢察院進行申訴時,沒有申訴書。申訴書是人民檢察院接受刑事申訴所必須的材料。刑事申訴書有法定的格式。

刑事申訴一般是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而不同級別的人民檢察院受理的刑事申訴案件範圍不同,這些本站小編都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在申訴過程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