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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審判刑過重怎麼辦?

刑事訴訟 閲讀(2.67W)
刑事案件一審判刑過重怎麼辦?
律師解答:申請再審。律師解析:1、如果當事人認為一審判刑過重的,可以申請再審。
2、在刑事審判活動中,刑事第二審程序、死刑複核程序和刑事再審程序,都具有糾錯的功能。
3、刑事再審程序是我國刑事審判糾錯機制,其主要職能就是發現並糾正存在錯誤生效裁判的案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為3個月;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