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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刑事立案 閲讀(1.71W)

逃税罪的犯罪構成如下:
1、犯罪客體是國家税收的徵管秩序。
2、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採用《刑法》列舉的逃税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進行犯罪的行為,這是逃税罪與其他各罪的顯著區別之所在。
3、一般情況下,本類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納税人或扣繳義務人才能構成(税務人員作為此類犯罪的共犯除外)。另外,由於税收徵管對象的特殊性,偷税罪在較多情況下具有典型的單位犯罪的特徵。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應當繳納税款而故意逃避繳納税款。因過失造成少繳或者不繳税款的,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逃税罪的犯罪構成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