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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立案偵查多久時間能完成?

刑事立案 閲讀(1.3W)

一、檢察院立案偵查多久時間能完成?

檢察院立案偵查多久時間能完成?

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時間一般為兩個月。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基層人民檢察院,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和省級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二、檢察院立案偵查時限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中有明確規定:

第二百二十一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基層人民檢察院,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和省級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二百二十二條 基層人民檢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屬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在依照本規則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的期限屆滿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二個月。

省級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屬於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決定延長二個月。

第二百二十三條 基層人民檢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規則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依法延長羈押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省級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屬於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決定再延長二個月。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需要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直接決定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需要接受人民檢察院的審理和調查,也就是進入了立案偵查階段,這個階段一般需要兩個月的時間,在規定的時間限制範圍內檢察院需要高效率準確的完成案件的審理,如果由於案情複雜或者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向上級部門申請延長審理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