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況下重婚罪是共犯嗎?
如果對方知道屬於共同犯罪,如果對方不知就是個人犯罪。重婚的表現形式:
(一) 已經與配偶登記結婚,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
(二) 已經與配偶登記結婚,又與他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
(三) 同時或先後與他人同居生活且以夫妻名義,但都沒有正式結婚;
(四)與第一個配偶沒有登記結婚,但在與之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同時又與他人正式結婚;
(五)自己沒有配偶,但在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或者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
二、關於重婚的自訴狀怎麼寫?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別等情況,出生年月日不詳者可寫其年齡)
案由和訴訟請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動機、目的、情節、手段及造成的後果。有附帶民事訴訟內容的,在寫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之後寫清。理由應闡明被告人構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如證據、證人在事實部分已經寫明,此處只需點明證據名稱、證人詳細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訴人:
代書人:
年月日
三、不認罪可以判刑嗎?
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在發現自己的另一半涉嫌構成重婚的情況下,不能不分緣由的去譴責自己心目當中所認為的第三者,因為有很多的重婚案件,原配偶眼中的第三者也確實屬於受害者。不過,有證據能證明當事人知道自己的配偶已經結婚了的話,可將雙方共同列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