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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侵佔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2.04W)

四川省侵佔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在很多刑事犯罪案件當中,犯罪客體都作為很重要的一部分。犯罪客體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權益,要是這種權益被他人侵犯的話,那麼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不同犯罪侵犯的客體不同,就會有不同的立案標準,四川省侵佔罪立案標準是什麼呢?

四川省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根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次數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一、侵佔罪的立案標準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我國刑法第270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我國刑法中的大多數財產犯罪都是數額犯,即以一定財產數額作為定罪的標準。因為,犯罪數額直接反映着經濟犯罪行為的規模及其社會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區分違法與犯罪、重罪與輕罪的主要標準,優勢決定刑罰輕重的重要客觀尺度。

本罪的立案標準,一為數額較大,一為有其他嚴重情節。

根據相關規定,侵佔罪侵佔數額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侵佔數額2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

二、侵佔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這裏“數額較大”是指侵佔5千元到2萬元之間,各地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經過以上內容的分析,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四川省侵佔罪立案標準是什麼,而且上文也詳細的介紹了侵佔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我國各地對侵佔罪的立案標準等都有不同的規定 ,大家需要根據自己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諮詢瞭解,更多信息也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