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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過失犯罪如何取證?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8.78K)

一、對於過失犯罪如何取證?

對於過失犯罪如何取證?

過失犯罪的取證,可以根據認定疏忽大意的過失,關鍵在於正確判斷能夠預見、應當預見,取證依據有:

1、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根本否定態度。

2、行為必須發生了危害結果,從刑法分則的規定看,這些結果一般都是較為嚴重的結果。

3、必須有處罰該類過失犯罪的分則明確規定。

二、過失犯罪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第一,由於事件已經發生,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的發展過程已清楚地展現出來,故司法工作人員不應由此逆推行為人能夠預見、應當預見。這種做法容易擴大疏忽大意過失犯罪的範圍。正確的方法是,從分析行為入手,根據行為本身的危險程度、行為的客觀環境以及行為人的知能水平,判斷行為人在當時的情況下能否預見結果的發生。

第二,不能因為結果嚴重就斷定行為人能夠預見、應當預見。行為人能否預見結果發生與實際發生的結果是否嚴重,具有一定聯繫;但不能由此認為,凡是結果嚴重的,行為人就能夠預見、應當預見,凡是結果不嚴重的,行為人便不能夠預見、不應當預見。結果嚴重就千方百計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做法,是結果責任的殘餘,違反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

第三,行為人在實施不道德、違法乃至犯罪行為時,有時也會發生行為人所不能預見的結果,不能因為行為人實施的是不道德、違法乃至犯罪行為,就斷定他能夠、應當預見自己行為的一切結果。特別是不能因為行為人的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就針對其不能預見的_結果追究疏忽大意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

對於過失犯罪的認定和處理,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犯罪事實原因以及造成的後果來進行處理,即使是過失行為導致的,但達到了法律上規定的量刑標準的,就是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就是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