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被逮捕了可以取保嗎
被法院逮捕還能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符合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等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符合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取保的條件如下: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候審以後需要注意什麼
1、基本紀律
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有以下行為: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2、特別要求
在取保候審期間,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特殊規定中的一項或者多項:
(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3)不得同時特定的活動;
(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三、取保候審怎麼解除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並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審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4、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如果採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取保是針對於犯罪嫌疑人還未被進行判決,但放出去不會導致社會在發生危險所存在的行為,取保都是有法定的條件,所以,在申請時候就需要先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而且還需要提供保證人或者是保證金,這樣才能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