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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條件會構成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3.29W)
哪些條件會構成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一、哪些條件會構成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制度。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國家對禁止進口不能作原料的廢物;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制定、調整並公佈可以用作原料進口的固體廢物的目錄,未列入該目錄的固體廢物禁止進口。確有必要進口列入上述規定目錄中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須經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查許可,方可進口。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以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人體健康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也就是説行為人對造成的嚴重危害後果主觀是過失的,但是,對於未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人則是明知的。

二、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與走私廢物罪的區別有哪些?

1、走私廢物罪的犯罪對象既包括國家允許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也包括國家禁止進口的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犯罪對象則僅限於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

2 、走私廢物罪的危害行為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 ,逃避海關監管,非法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表現為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行為。

3 、走私廢物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走私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的行為 ,即可構成,並不要求造成環境污染、財產損失、人體健康受損等威脅或危害。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是結果犯,構成該罪以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實際危害結果為必要。

綜合上面所説的,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的行為會污染環境,同時也會讓公民的身體健康受到重大的威脅,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執法人員也會從各個要件來進行確定,只要符合條件就會承擔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