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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8000判什麼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2.5W)

一、挪用資金8000判什麼罪?

挪用資金8000判什麼罪?

挪用私人公司資金8000元只能算是違法,還構不成犯罪。

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為進行非法活動,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272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資金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1.5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挪用資金罪量刑。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1)挪用資金數額40萬元以上或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15萬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贓的;

(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節嚴重的;

(4)在本市影響較大,社會反應強烈的。

因此如果只是單純的挪用資金8000元,那麼在三個月之內進行歸還就不能夠算是犯罪,但雖然不能算是犯罪,也算是違法了,但如果當事人挪用的資金達到了1萬元,那麼不管是挪用了幾個月,也已經構成了犯罪。挪用資金罪的起步量刑通常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