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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傷侵害人是故意傷害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2.77W)

一、打傷侵害人是故意傷害嗎?

打傷侵害人是故意傷害嗎?

不屬於故意傷害,如果屬於正當防衞的,不承擔法律責任,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防衞過當致人輕傷以上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在量刑時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毆打他人的行為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傷害程度來決定是否為故意傷害。如果造成受害人輕傷,就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我國法律相關的規定,故意傷害罪一般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受害人重傷,處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處最低十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構成故意傷害罪怎麼判刑?

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主要參考受害人受傷程度。犯罪分子致使受害人受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分子致使受害人受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致使受害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受害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鑑定結果為輕傷,即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如果行為人被定性為故意傷害罪,則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

三、故意傷害罪的主觀要件是什麼?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在故意傷害致死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存在混合罪過形式,即同時具有傷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過失,這是區別故意傷害致死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同過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標誌。

制止侵害的行為,不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認定故意傷害罪以後,要參考受害者的受傷程度來確認量刑的標準,只是輕傷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就可以,若鑑定為重傷及以上的,需要從重處罰,可以判3~10年有期徒刑,也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