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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既遂法院怎麼量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2.19W)

一、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既遂法院怎麼量刑?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既遂法院怎麼量刑?

行為人犯本罪的,一般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女生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合上面所説的,賣淫是會給國家的秩序帶來很嚴重的危害,也會製造出很大的矛盾;如果還引誘或者是容留、介紹他人實施此行為的,那麼同樣也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罰,法院在進行判決的時候就會按情節的大小來進行處罰,重者也是會被判五年以上的。

二、介紹賣淫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促使了賣淫嫖娼活動的泛濫,因而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這裏的“他人”主要是指婦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單個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紹對象的數量和介紹次數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施了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行為的,都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並且明知這種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既遂犯,有兩種量刑標準,一種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種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這項罪名侵犯了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觀方面存在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違法行為,犯罪的主體是一般的主體,要能承擔刑事責任,而在主觀方面存在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