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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定犯了詐騙罪需要聘請律師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1.3W)
被認定犯了詐騙罪需要聘請律師嗎?

一、被認定犯了詐騙罪需要聘請律師嗎?

1、被認定犯了詐騙罪不一定需要聘請律師。

詐騙是刑事犯罪,如果個人遇到詐騙,應該立刻報警,這才是處理詐騙犯罪的關鍵,而且公安機關抓到人之後,檢察院會直接進行起訴,一般都沒必要個人去聘請律師。當然如果涉及金額非常大需要通過訴訟來處理問題的話,是可以聘請律師進行處理的。

2、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3、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涉嫌詐騙可以被取保候審嗎?

1、涉嫌詐騙不一定可以被取保候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2、取保候審檢察院傳喚需要注意的事項具體如下:

(1)需要傳喚的,承辦執法人員應當填寫《傳喚證》呈批報表,報領導批准後,出具《傳喚證》。

(2)承辦執法人員依法將《傳喚證》送達被傳喚人;被傳喚人應當在《傳喚證》回執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收到日期。

(3)對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經領導批准,依法實施強制傳喚。

(4)被傳喚人傳喚到案後,應及時進行訊問查證,製作訊問筆錄,每次訊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5)對當場發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承辦人員可以口頭傳喚有關人員。宣佈口頭傳喚時,承辦人員應當説明傳喚的理由,並在訊問時將口頭傳喚的情況記入筆錄。

涉嫌詐騙可能會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偵查期間詐騙嫌疑人若是被訊問,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那麼該負債嫌疑人就有了聘請律師的資格。當然有了此資格,並非一定需要聘請律師,涉嫌詐騙者可以自由選擇。但律師介入可以剛好的保護當事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