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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逼供罪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1.26W)
刑訊逼供罪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定罪從重處罰。
一般情況下犯刑訊逼供罪的,根據具體情節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如果刑訊逼供的行為導致被害人傷殘的,就要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而且要從重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 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訊逼供致人重傷的比一般的故意傷害罪的判刑要重,即使刑訊逼供的手段致人重傷跟一般其他的行為致人重傷的程度一樣也會從重處罰,如果刑訊逼供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要按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294條本法所稱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