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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量刑三到五年能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1.95W)

一、建議量刑三到五年能緩刑嗎?

建議量刑三到五年能緩刑嗎

不可能。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累犯不能判緩刑,自首及認罪態度好量刑時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二、判處緩刑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緩刑考驗期內的義務都有哪些?

緩刑考驗期限內犯罪分子應遵守的行為規則。 新《刑法》第75條規定了緩刑犯在考驗期間的行為規則與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遷居,應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這樣不僅使緩刑犯的行為受到應有的約束,促其悔過自新,又使對緩刑考察工作的評價有一個客觀的標準。這一規定無疑是我國緩刑制度走向完善化、成熟化的表現。

犯罪嫌疑人都希望能夠判處緩刑,這樣就可以見外執行,相對來説要自由一些,但是判處緩刑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緩刑只是適用於犯罪情節不是很嚴重、刑期在三年以下、悔罪認罪態度好、出去後對社會不具有危害性的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