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法法規>

什麼叫防衞過當

刑法法規 閲讀(2.88W)

在當事人受到外來傷害時潛意識會保護自己做出一些行為,受害人做出的行為會根據結果形成正當防衞與防衞過當,那什麼叫防衞過當呢?今天本站小編會為您詳細解釋什麼叫做防衞過當。

什麼叫防衞過當


一、什麼叫防衞過當?

正當防衞,是對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正在實施侵害的行為採取不超過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損害行為。

防衞過當,是指採取的制止性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損害的行為。

“不超過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為的狀態為限度,不法侵害狀態已處於結束狀態,危險狀態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衞反抗,將行劫人打翻並奪下其所持之刀,刺傷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狀態和危險已處於結束,制止行為的損害到此為止,為“不超過必要的限度”。

對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正當防衞人應當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每個公民都應積極採用這一權利與犯罪行為作鬥爭,因採用正當防衞維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財產權利而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刑法在量刑時會依法予以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二、防衞過當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必須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裏所説的“必要限度”是指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衞強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夠認識到其防衞強度已經超過了正當防衞所必需的強度,也就是應當以防衞行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限度。

2.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損害。這裏説的“重大損害”是指由於防衞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傷亡等嚴重後果。

總之,在面臨非法侵害時,如果用較緩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時,就不要用激烈的防衞手段;當侵害行為已經被制止時,就不要再繼續對侵害者進行傷害。否則,就可能超過正當防衞限度,變為防衞過當。

防衞過當所造成的損害,是超出正當防衞所必需的防衞強度造成的,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法律明確規定,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由於防衞過當行為的動機是出於正當防衞,是為保護合法利益實施的,雖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主觀惡性還是較小,社會危害也要小於其他故意犯罪。所以對防衞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防衞過當所造成的損害,是超出正當防衞所必需的防衞強度造成的,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總結的什麼叫做防衞過當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這方面其他疑問如:防衞過當的量刑標準、防衞過當的判定標準,請聯繫本站,我們的律師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