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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案件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 閲讀(1.1W)

經濟糾紛案件的行為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那麼可以取保候審
1、行為人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行為人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並且對行為人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行為人屬於患有嚴重疾病等情形。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經濟糾紛案件可以取保候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