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強制措施>

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如何寫?

強制措施 閲讀(1.1W)

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如何寫?

一、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如何寫?

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書

被逮捕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貫:職業:住址:簡歷:×××犯有下列罪行:上述事實,證明人觸犯刑法××條,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貪污追究××責任,為此,根據××,要求對當事人逮捕。

此致×××人民檢察院

局長

二、交通肇事罪由哪個部門批捕?

目前在我國只有檢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權:對於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決定逮捕的以外,必須經檢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執行逮捕的人員不得少於2人,執行逮捕時,必須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證,並責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證上簽名(蓋章)或按手印。

逮捕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兩項條件,但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會的,即無逮捕必要,不應逮捕。

三、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綜上所述,司機在交通事故中有違法行為,導致有人重傷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這樣,公安機關立案後,可以對刑拘期間的當事人逮捕。在提交的逮捕申請書中寫清逮捕的原因及交通肇事犯罪事實。逮捕後,公安機關儘快的查清犯罪事實及收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