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上訴狀。
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外另加六份,如被上訴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為一人的提供七份,兩人的,上訴狀共提供八份,以此類推。
(一)自然人上訴:
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被上訴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所、職業、聯繫方式)及訴訟請求等;
(二)法人上訴:
上訴狀應寫明法人的全稱,住所地,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2、證明上訴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一)自然人上訴應提供上訴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近親屬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律師代理的須出具律師執業證複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授權委託書一份。
(二)上訴人是法人的應提供:
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
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授權委託書一份;
受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以上須加蓋公章)。
受託人為律師的須另出具律師執業證複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
3、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即判決書、裁定書或其他法律所賦予的文書副印件一份。
二、到法院上訴的具體流程是怎麼樣的?
到法院上訴具體流程:
1、上訴人上訴必須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寫明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姓名,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原審(即一審)法院的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上訴的請求和理由,上訴的請求是上訴人提起上訴所要達到的目的,上訴的理由是上訴人向上訴法院對一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的異議的全面陳述。上訴人遞交上訴狀時,還應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上訴狀副本。
2、將上訴狀遞交給法院一審案件的承辦人,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
3、上訴要激納上訴費。你必須在遞交上訴狀的次日起7 日內,繳費通知書,到指定銀行交納訴訟費用。如果交費確實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免交。逾期未交納訴訟費用。沒有申請緩、減、免交,或者雖然申請但未獲法院批准,仍不交納訴訟費的,法院會按照撤回上訴處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上訴是由案件的當事人對一審的判決結果不服所要實施的行為,一般在上訴時就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除了上訴書之外,還需要有證據、還有當事人的相關證明材料,一般只有材料齊全那麼法院才會受理自己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