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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安全駕駛行政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訴訟仲裁案例 閲讀(1.99W)
妨害安全駕駛行政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妨害安全駕駛行政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妨害安全駕駛是需要接受刑事處罰的,一般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二【妨害安全駕駛罪】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妨害安全駕駛罪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1、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及其他偵查機關在發現犯罪或犯罪線索開始,通過偵查,確認犯罪分子及查清整個案件犯罪事實,到偵查終結為止的階段。一般是四個月左右。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委託律師和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

2、審查起訴階段。

刑事案件卷宗已送到人民檢察院後,檢察院對整個案件事實進行審查,然後將整個卷宗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這時候律師也可以調取卷宗,根據卷宗材料提出辯護意見。

3、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對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開庭審理,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整個犯罪事實提供證據,證人證言,控訴犯罪嫌疑人有罪,被告人及律師可以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做罪輕及無罪的辯解。法院根據雙方的意見進行做最終的判決。

三、構成妨害安全駕駛罪滿足哪些條件可以宣告緩刑?

構成妨害安全駕駛罪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只要年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施了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就一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妨害安全駕駛的表現形式也非常多,比如在公交車行駛的過程中對駕駛員進行毆打或者搶奪方向盤,這些行為是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