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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準備應訴材料是什麼?

判決執行 閲讀(1.83W)

一、被起訴準備應訴材料是什麼?

被起訴準備應訴材料是什麼?

首先要準備答辯狀或者反訴狀。

1、公民或法人被原告起訴後,受訴的人民法院會在法定的時間內將原告的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2、被告接到起訴狀副本後應針對原告起訴的目的和主張應訴準備,或者依法書寫答辯狀或者依法書寫反訴狀。

3、答辯狀和反訴狀應當在規定的期間內提交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開庭審理或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可以拘傳,也可以對收到傳票後未到庭的被告進行缺席審理。

二、起訴立案後多久開庭大概?

根據情況而定,一般一個月之內開庭。

1、分三種情況來談。第一種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後,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2、第二種情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後,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後,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三、起訴費用標準怎樣規定的?

離婚案件每件收取100至五十元,具體標準如下所示:

1、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係和人身非財產關係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徵,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2、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在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公民還是法院對原告起訴之後,受訴的人民法院會盡快的完成案件的審理,當然在此之前的話肯定是需要將原告的一些材料送達給被告。被告也是有權利進行答辯的,也就是根據原告的訴訟主張提交書面答辯狀,也可以口頭進行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