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律師收費標準百分之幾?
這個沒有統一標準,每個省份都有標準
律師收費標準:
(一)、計時收費
1、適用範圍:全部律師服務事項。
2、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3、上下浮動幅度:20%
(二)、計件收費
適用範圍:各類訴訟、仲裁和案件執行法律事務。
收費標準:
1、刑事:
(1)偵查階段:2000-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5000-15000元。
(3)審判階段:6000-30000元。
對疑難重大複雜案件、集團犯罪案件可在不高於上列標準的1.5倍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收費。
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
2、民事、商事、行政訴訟:
(1)不涉及財產:3000-20000元。
(2)涉及財產: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元(含10萬元): 6%
10萬-50萬元(含50萬元): 5%
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 4%
10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 3%
500萬-1000萬元(含1000萬元): 2%
1000萬-5000萬元(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三)上下浮動幅度:20%
二、律師費由誰承擔?
一般來説,打官司律師費由委託人自己承擔
1、現有關於律師費承擔規定僅適用於部分領域,不能當然理解為敗訴方(有過錯方)承擔律師費的法律依據;
2、是否聘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不是必須行為,法院不會因當事人是否聘請律師而改變案件審理結果,因此聘請律師與提起訴訟並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3、我國現行有關規定對律師收費標準沒有完全統一,且當事人和委託律師之間可自行協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費的準確性有很大難度;
4、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還可能導致律師之間惡意競爭,不利於我國當前的法制建設。
綜合上面所説的,律師在一起案件中是起到很重要的位置,但前提也是需要支付一筆律師費用,但對於費用的標準這個在全國也是沒有統一的標準,會結合案件的複雜情況來進行分析,所標的額度越高,那麼所存在的律師費用就會越多,如果一審判不下來,有二審的話,那麼需要支付一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