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額訴訟不服判決怎麼辦?
當事人對小額訴訟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0條規定的事由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比如案件有新的證據,可以推翻原來判決、裁定的,或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又或者之前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偽造的、未經質證等。
當事人選擇小額訴訟程序,案件受理費可以減半收取,同時基層法院對小額案件速裁速調,縮短案件審理週期,一般在立案之日起1個月內審結。
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條件是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等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下面第1點到第12點,這些都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情形。
1、當事人起訴時候,被告下落不明的。
2、案件要發回重審的。
3、原告或者被告一方人數眾多的。
4、案件適用審判監督程序的。
5、案件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起訴請求改變或者撤銷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
7、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第1點到7點,是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57條規定)
8、涉及人身關係、財產確權。
9、涉外民事糾紛。
10、涉及知識產權。
11、需要評估、鑑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鑑定結果有異議的糾紛。
12、其他不宜適用一審終審的糾紛。(第8點到12點,是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75條規定)
二、小額訴訟標的額是多少錢?
小額訴訟案件標的額一般是上年度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一般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計局公佈的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統計數據為準。因此,每個地區的小額訴訟案件標的額每年都不一樣,小額訴訟標的額以受理案件法院《立案審批表》登記的為準。比如,廣東小額訴訟案件標的額為23756元以下,長沙地區是10萬元以下,湖南其他地區是5萬元以下。
小額訴訟的標的額一般是在平均工資的百分之按時左右,小額的訴訟的判決如果對判決的結果不服的情況,同樣可以向原來的法院申請再審,法院不會因為小額的訴訟就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