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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撫養人和殘疾賠償金計算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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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撫養人和殘疾賠償金計算在一起嗎?

被撫養人和殘疾賠償金計算在一起嗎?

可以計算在一起,傷殘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二者相加之和作為原告的傷殘賠償金數額予以支持。將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累計計入殘疾或死亡賠償金,而不是從殘疾或死亡賠償金中析出,調整傷殘或死亡賠償計算方式的方法,來適當調高殘疾或死亡賠償金的數額,或明確殘疾或死亡賠償金中含被扶養人生活費,使其能夠包含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數額,這樣既能解決與侵權責任法規定相一致的問題,又能充分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殘疾或死亡賠償金無法涵蓋被扶養人生活費。若不累加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項目,只簡單從殘疾或賠償金中析出,無疑使受害人原應得到賠償的收入損失中,缺少了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部分,受害人的損失就不可能得到全部賠償。

二、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怎樣賠?

傷殘鑑定共分為十級,最輕的為十級傷殘,最重的為一級傷殘。傷殘鑑定賠償年限為20年,如果受害人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每超過一歲,則減去一年;受害人年滿75週歲的,則賠償年限為5年。

殘疾賠償金等於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20年乘傷殘係數。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殘疾賠償金原則上是20年,如果受害人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傷殘賠償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的重要項目之一。在機動車侵權賠償糾紛中,受害人因“户籍”不同,導致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有着天壤之別。

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賠償金可以一起計算,出現交通事故後賠償項目有很多,既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也包括必要的營養費和護理費,這些費用需要由保險公司支付,保險理賠不足的部分,要由肇事司機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