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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輕微傷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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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墜物輕微傷怎麼賠償

高空墜物輕微傷怎麼賠償

輕微傷要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誤工費。 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交通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普.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千-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具體的賠償需要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來看,不同的情況其對應的賠償金額也是完全不一樣的。不管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都要負全部責任。因為人們對高空墜物沒有預見能力。所以被高空墜物擊中的人沒有承擔責任的理由。

當然,如果受害者在有高空墜物危險的地方,比如高空作業施工現場。在已被告知的情況下,沒有采取回避或者其他安全措施,或者不顧警示和阻攔強行進入危險區域,那麼受害者本人是有責任的。其責任大小應該根據當時情況由法院進行裁決。

二、高空拋物事件怎麼處理

高空拋物處理如下:

(一)無事故損失的處理

1、無事故損失的高空拋物,儘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勸告其不要再犯。

2、對有過高空拋物行為的人,加強對其監督。

3、如無人目擊肇事者,則應及時清除墜落物,並在可能出現肇事者的相關樓層住户中進行詢問與調查,同時宣傳高空拋物的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提高對此事的關注度。

4、對無事故損失高空墜物的投訴,及時到現場處理,記錄相關情況,並對事情進行調查走訪安撫,並予以回訪。

(二)發生損失的事故處理

1、高空墜物引起設備設施損壞

(1)秩序維護部人員接到高空墜物投訴或事件出現時,立即進行

調查,迅速辨認拋物方向、樓層號碼、位置,設法尋找違例者。

(2)如有需要可向違例者發出警告,並報告警察。

(3)如果未能找出違例者,在有需要時通知所有業主,並指出該行為的嚴重性。

(4)派人看管好拋下的物品(證物),如所拋的物品砸壞公共設施、車輛等,應用線圈圍起來,並拍照存案。

(5)記錄一切詳情於日常管理記錄簿內。

2、高空墜物引起人員受傷

(1)通知救護車及公安機關(醫療急救電話:120 )。

(2)協助照顧傷者。

(3)設法尋找違例者或證人。

(4)封鎖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他人進入,等待公安人員到場。

(5)記錄一切有關資料於物業日常管理記錄簿內。

(6)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呈交書面報告。

(7)協助賠償事宜的調解。

所以高空墜物只要是造成了人員損傷不管是輕微傷還是重傷,都是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具體責任大小需要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害程度來看,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如果發生了高空墜物的情況的話,那麼一定要通過正確的方式來處理。